日本限制進口香菇使我方經濟損失嚴重
發布時間:2003-04-18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鮮香菇是浙、閩二省山區出口的主要的商品。我國2000年對日出口量為42000噸,已占日本市場的40%。
日本對鮮香菇等的緊急限制進口措施,對我農產品貿易影響很大,嚴重損害我方利益,是一種貿易保護主義行為。我國外經貿部從保障我國農產品貿易權益出發,發言人高燕發表談話指出,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日方承擔。我們十分贊同這一嚴正立場。
首先,日本采取單方貿易保護主義行為。日本對我國香菇業,抑制進口由來已久。早在1995年由香菇議員聯盟等召集十大社團商議對付中國菇;繼而利用“農產品保護法”,以香菇出售必須貼上產地標志為由,貶低中國菇;在電視上也時時散布中國菇低價傾銷、農藥殘留等。此次單方面提出限制進口,公布實施。
其次,我國2000年干菇(鮮菇已折干計)總產量約10萬噸。其中外銷3.5—4噸,內銷5萬噸,庫存1萬噸。銷日干菇9000噸,鮮菇42000噸,對我菇品因其外銷價持續下跌,菇農已一無所獲,不少經營者對日銷售并非采用國際貿易通用的信用證制度,款到銀行再發貨,而是采用貨至日本倉庫的“寄售”方式,對方給多少錢是多少錢,如通常5公斤裝一箱,可售1200日元,至此只信500日元,只有日本菇價錢的1/10。根據4月6—7日在福建古田召開的全國重點香菇大縣會議反映,2000年全國主產地40%菇農虧本,能保本而不計工資的30%,另有30%秒有薄利。因此,菇農利益,損失嚴重。
第三,面對日本片面設限,作為香菇主產區廣大菇農,不得不作出對策。就當前全球香菇貿易而言,中國處絕對優勢地位。原因是:日本、韓國、臺灣省,年青一代、60歲以下的勞動者已基本不參與此項生產;香菇的手工勞動性質決定基成本價無法下降;人力資源充足,工資成本相對我國更低之國家,又缺乏香菇栽培技術,可以說今后香菇仍是中國獨占全球市場的產品,我們稱香菇為中國農產品中的一枚金牌。
可惜,長期來,相關部門未將其作為勞動密集型的資源型出口商品,而視其為一種蔬菜。在生產和出口政策上沒有及時調整。比如大蒜、大蔥出口,海關有它的編碼,而香菇連一個獨立編碼也沒有,現在是將其作“干蘑菇”和“鮮活冷藏蘑菇”編碼的;我海關出口數到底是多少,仍然不清楚。以至我們現在采用的都是人家海關的進口數字。建議給香菇單列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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