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退耕辦:哪些地退耕還林享受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2003-07-18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國家林業局退耕辦
問:我公司承包了1999年開發的4000畝土地,現準備退耕還林,能否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新疆奎屯巨康高科種業有限公司 寇建國
答:你公司承包的4000畝土地,如果原來是林地,毀林后又開墾的,《國務院關于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通知》[國發明電(1998)8號]規定:“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對毀林開墾的林地,限期全部還林”,不能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如果是尚未承包到戶和休耕的坡耕地,準備退耕還林,根據《退耕還林條例》規定,可以享受種苗造林補助費(每畝50元)。未承包到戶的坡耕地是指沒有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明確到具體農戶的坡耕地,如集體預留的機動坡耕地、國有農場、林場、牧場等未承包到戶的坡耕地以及軍隊占用的副食品基地等。休耕的坡耕地是指現已棄耕、閑置、荒蕪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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