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07-11-26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wǎng)
從4月起,日本將正式實施《種苗修正案》,未經(jīng)繳納專利費,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種源生產或改良的農產品的,在出口日本時將被處以重罰。有關專家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紛紛表示,日本此次高筑“物種壁壘”,毫無疑問會影響到我省乃至我國農產品對日出口,不過,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日本此舉也將可能促使我國在種質資源保護、選育新品種方面加速走向規(guī)范化,并為中國種業(yè)提供了發(fā)展的機遇。
日本為何推出《種苗修正案》
根據(jù)日本去年底通過的《種苗修正案》:未經(jīng)繳納專利費,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種源生產或改良的農產品的,個人侵權者會被處以3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業(yè)侵權的,可最高處以1億日元的罰金。日本農業(yè)技術人員如果開發(fā)出具有原有品種不具備的特點的新品種,就可以申請注冊專利權。經(jīng)審查認可后,新品種培育者就可以享有新品種種苗和收獲物的生產、銷售和進出口等專有權。非權利人如果希望種植這些新品種,必須向權利人支付專利使用費。因此,我國企業(yè)如要利用日本植物種源生產或改良的農產品的,必須要向日本人支付一大筆專利費。
日本為何要出此舉呢?日本農林水產省官員對此解釋說,近年來,許多在日本開發(fā)和培育出來的優(yōu)良品種,未經(jīng)許可就被帶到海外。這些品種在海外進行繁殖和栽培之后,其收獲物又被出口到日本,對日本農業(yè)造成沖擊。
《種苗修正案》雖然管不了這些優(yōu)良品種在國外的繁殖、栽培和銷售,但一旦它們被返銷到日本,有關部門就要對其進行制裁,除非生產銷售者向專利所有者支付專利使用費。
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有關人士認為,這是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又一新動向,而且日本出臺的《種苗修正案》,是以保護農產品知識產權的形式出現(xiàn),因此更為復雜,影響也更大。
我國專利權意識有待加強
日本是中國重要的蔬菜、花卉、水果、食用菌等農產品出口市場,近年來,國內一些出口企業(yè)為了適應日本市場對農產品品質的苛刻要求,在出口的水果、蔬菜、花卉、食用菌中,有許多種苗是從日本直接引進或由日本品種改良而來的,日本進口商常常會以種植日本農作物品種作為進口的條件,還有不少品種是日本進口商贈送的。《種苗修正案》正式實施,將肯定影響我國農產品對日出口。廣東省農業(yè)廳外事外經(jīng)處負責人對記者說,廣東對日本出口農產品的量不是特別多,因此近期受影響可能不會很大,但對于山東、上海等以輸日為主的省市來說,影響就特別大。
不過,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有關專家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日本此舉,是壞事,也是好事。
華南農業(yè)大學園藝學院院長陳日遠說,日本出臺《種苗修正案》,其保護國內農產品貿易的意圖很明顯,但從保護知識產權的角度看,其又無可厚非。中國已經(jīng)入世兩年,在對外貿易交往中,必須要按國際慣例辦事,與國際接軌。日本出臺《種苗修正案》再次給國內農產品企業(yè)和農戶敲響警鐘,不能再隨意地侵權。在以往,國內農產品企業(yè)看到國內或國外的優(yōu)良品種,往往在未征得專利人的同意下就通過組培等方式,大量“克隆”生產,久而久之,就陷入了輕科研重“克隆”的怪圈,大家都擔心自己花費大量心血去培育的新品種,一個不小心就被人“盜竊”了去。這種現(xiàn)象在花卉領域尤其明顯,以至于國外花商辦花展,要特別提防中國人。現(xiàn)在,隨著國外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guī)越來越嚴,國內農產品企業(yè)必須要確立清晰的專利權意識,“拿來主義”是再也行不通的了。
促進自有知識產權品種開發(fā)
陳日遠說,日本出臺《種苗修正案》給我們的另一個啟示是,必須要加強種質資源的保護,就好比母雞和雞蛋一樣,只有保護好自己的種質資源,才能源源不斷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好產品。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缺乏種質資源的保護意識,使許多寶貴的植物種質資源不斷以民間的方式流出國外,反被其他國家研究并搶先注冊。省農業(yè)廳種子總站站長陳森對此更是深有體會,他說,現(xiàn)在國外不斷加強立法保護自己的種質資源,但我國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仍不完善。
據(jù)了解,我國和日本均為“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lián)盟”的成員國,都曾與該組織簽署過《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但中國加入的是1978年版的公約,按此文本中國如果培育出一個新品種,作為育種材料可以被他國不受限制地利用;而日本加入的是1991年版的公約,該文本對改良形成的新品種與原品種的關系則有具體的規(guī)定,以保護技術改良品種生產者的知識產權。日本出臺《種苗修正案》,進一步保護了國內的植物種質資源和新產品知識產權。因此,重新檢視一下我們參加的《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相關文本,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已是迫在眉睫。
選用日本種子要支付高昂的專利費,這也給中國種業(yè)發(fā)展帶來機遇。省農科集團副總經(jīng)理、省農科院良種苗木中心主任鄭錦榮說,要支付專利費,國內農產品企業(yè)將不得不考慮生產成本,從而轉向選用國產種子。在種業(yè)科研方面,中日雖然存在差距,但經(jīng)過國內科研人員的長期攻關,許多新品種已具有很強的競爭力,而且產品也更適合國內消費者的口味。國內企業(yè)和農戶轉向選用國產種子,也給國內種業(yè)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大的動力,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品種。
陳日遠還不忘提醒國內企業(yè)和農民,今后在選用日本種子時,可要先查清楚日本種子出口商是否支付了專利費,以免日后吃了大虧。
編輯: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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