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銀行出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近日,農業銀行出臺《中國農業銀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大型商業銀行首次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出臺的全行性管理辦法,也是農行繼多戶聯保、林權抵押等擔保方式創新之后,立足農村現實需求,面向“三農”客戶推出的專屬擔保創新型貸款產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從國家層面明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并著手推進相關制度建設和法律修訂。作為面向“三農”的大型商業銀行,農行順應形勢、大膽創新,在金融機構中率先推出全行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抵押品范圍,盤活農村巨大的土地資源。在農村土地產權改革加快的背景下,該《辦法》的出臺將更好地對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推動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和農民增產增收,促進農行“三農”業務發展和經營轉型。
根據農村土地改革精神和政策,《辦法》規定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家庭承包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流轉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均可設定抵押,地上設施可一并抵押。針對農業規模化經營需求,《辦法》提高了自然人單戶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00萬元。同時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特性和農業生產經營現金流情況,規定貸款只能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用途,并設定了科學靈活、符合實際的貸款期限、抵押率和還款方式。
為保證《辦法》推廣與國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制度建設進程同步,農行采取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原則,明確首批試點區域為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各省(市、自治區)確權頒證整體推進縣,國家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現代農業示范區,以及農業“七區二十三帶”和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較快的優勢地區和集中連片地區。
農行下一步將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推動會,專門部署全行試點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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