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8-08-05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證券代碼:600180 證券簡稱:*ST九發 編號:臨2008-044
山東九發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
本網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公司于2008年7月2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08]34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08]17號)。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調查、審理已終結。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一、 虛假記載
2005和2006年九發股份向山東九發集團的關聯公司簽發銀行承兌匯票23筆,金額720,000,000元,商業承兌匯票4筆,金額80,500,000元,共計800,500,000元,上述票據未記帳。票據到期付款時亦不及時入帳,且補記入帳時,錯誤的沖減了短期借款、應付帳款等其他科目,導致相關期間定期報告財務報表虛假記載。
二、 重大遺漏
(一)未按規定披露與其關聯公司的資金往來。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正大物貿中心(以下簡稱正大物貿)實際上受九發集團控制,九發股份與其之間的往來屬于關聯交易。2005年九發股份與正大物貿關聯往來發生額合計2,185,053,629.55元,2006年九發股份與正大物貿關聯往來發生額合計883,687,344.86元。對上述關聯交易,九發股份均未按照規定發布臨時公告,也未在2005年和2006年定期報告中按規定披露。
(二)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事項。2005年和2006年,九發股份使用定期存單和土地房產證等資產為控股股東九發集團、關聯公司煙臺麒潤投資有限公司等單位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合計擔保金額291,000,000元。上述貸款擔保事項為重大擔保事項,九發股份均未按照規定發布臨時公告,也未在2005年和2006年定期報告中按規定披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原《證券法》的一百七十七條和《證券法》(2005年修訂)第一百九十三條,中國證監會決定:
一、責令九發股份改正信息披露違法,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的罰款。
二、對蔣紹慶給予警告,并處以 30 萬元的罰款;對王龍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的罰款;對張本明、袁睜、許愛民和姜海林分別給予警告,并各處以5萬元罰款;對宮云科和李廷芳分別給予警告,并各處以3萬元罰款。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場禁入決定書》([2008]17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
公司原董事長蔣紹慶為以上各定期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同時,對九發股份未按規定披露與正大物貿關聯資金往來和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事項,蔣紹慶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九發股份和蔣紹慶上述違反《證券法》的行為情節嚴重,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我會認定蔣紹慶為市場禁入者,10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
特此公告
山東九發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8年8月4日
編輯: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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