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1-15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4.1.3 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表2母種微生物學要求(項目要求)
菌絲生長狀態 粗壯、豐滿、均勻
鎖狀聯合 有
雜 菌 無
4.1.4 菌絲生長速度:在PDA培養基上,在適溫(25℃±2℃)下,6天~8天長滿斜面。
4.1.5 母種栽培性狀:供種單位所供母種需經出菇試驗確證農藝性狀和商品性狀等種性合格后,方可用于擴大繁殖或出售。產量性狀在正常條件下生物學效率應不低于10%。
4.2 原種
4.2.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T 528-2002中4.7.1.2規定。
4.2.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3規定。
表3 原種感官要求(項目要求)
容器 完整,無損
棉塞或無棉塑料蓋 干燥、潔凈、松緊度,能滿足透氣和濾菌要求
培養基上表面距離瓶(袋)口的距離 50mm±5mm
接種量(每支母種接原種數,接種物大小) (4~6)瓶(袋),≥12mm×15mm
菌種外觀 菌絲生長量
長滿斜面
菌絲體特征 潔白濃密、生長旺健
培養物表面菌絲體 生長均勻,無角變,無高溫抑制線
培養基及菌絲體 緊貼瓶壁,無干縮
培養物表面分泌物 無,允許有少量無色或淺黃色水珠
雜菌菌落 無
拮抗現象 無
子實體原基 無
氣味 有平菇菌種特有的清香味,無酸、臭、霉等異味
4.2.3 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4.2.4 菌絲生長速度:在適宜培養基上,在適溫(25℃士2℃)下,25天~30天長滿容器。
4.3 栽培種
4.3.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T 528-2002中4.7.1.3規定。
4.3.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4規定。
表4 栽培種感官要求(項目要求)
容器 完整,無損
棉塞或無棉塑料蓋 干燥、潔凈、松緊度,能滿足透氣和濾菌要求
培養基上表面距離瓶(袋)口的距離 50mm±5mm
接種量[每瓶(袋)原種栽培種接數] (30~50)瓶(袋)
菌種外觀 菌絲生長量
長滿容器
菌絲體特征 潔白濃密、生長旺健,飽滿
不同位置菌絲體 生長均勻,顏色一致,無角變,無高溫抑制線
培養基及菌絲體 緊貼瓶(袋)壁,無干縮
培養物表面分泌物 無,允許有少量無色或淺黃色水珠
雜菌菌落 無
頡頏現象 無
子實體原基 允許有少量,出現原基總量≤55
氣味 有平菇菌種特有的清香味,無酸、臭、霉等異味
4.3.3 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4.3.4 菌絲生長速度:在適溫(25℃±2℃)下,在谷粒培養基上菌絲長滿瓶應(15±2)天,長滿袋應(20±2)天;在其他培養基上長滿瓶應20天~25天,長滿袋應30天~35天。
5 抽樣
5.1 質檢部門的抽樣應具有代表性。
5.2 母種按品種、培養條件、接種時間分批編號,原種、栽培種按菌種來源、制種方法和接種時間分批編號。按批隨機抽取被檢樣品。
5.3 母種、原種、栽培種的抽樣量分別為該批菌種量的10%、5%、1%。但每批抽樣數量不得少于10支(瓶、袋);超過100支(瓶、袋)的,可進行兩級抽樣
6 試驗方法
6.1 感官檢驗
按表5逐項進行。
表5感官要求檢驗方法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容器 肉眼觀察 菌種量 母種、原種
肉眼觀察、測量
栽培種 檢查生產記錄
棉塞、無棉塑料蓋 肉眼觀察 培養基上表面距離(袋)口的距離 肉眼觀察
母種培養基灌入量 肉眼觀察 菌種外觀各項(雜菌菌落除外) 肉眼觀察
母種斜面長度 肉眼觀察 雜菌菌落 肉眼觀察,必要時用5×放大鏡觀察
母種斜面背面外觀 肉眼觀察 氣味 鼻嗅
6.2 微生物學檢驗
6.2.1 表2中菌絲生長狀態和鎖狀聯合用放大倍數不低于1OX4的光學顯微鏡對培養物的水封片進行觀察,每一檢樣應觀察不少于50個視野。
6.2.2 細菌檢驗:取少量疑有細菌污染的培養物,按無菌操作接種于GB/T 4789.28 中4.8規定的營養肉湯培養液中,25℃~28℃振蕩培養1天~2天,觀察培養液是否混濁,培養液混濁,為有細菌污染;培養液澄清,為無細菌污染。
6.2.3 霉菌檢驗:取少量疑有霉菌污染的培養物,按無菌操作接種于PDA培養基(見附錄A中A.1)中,25℃~28℃培養3天~4天,出現白色以外色澤的菌落或非平菇菌絲形態菌落的,或有異味者為霉菌污染物,必要時進行水封片鏡檢。
6.3 菌絲生長速度
6.3.1 母種:PDA培養基,25℃±2℃培養,計算長滿需天數。
6.3.2 原種和栽培種:按第B.1、B.2、B.3、B.4章中規定的配方任選其一,在25℃±2℃培養,計算長滿需天數。
6.4 母種栽培中農藝性狀和商品性狀
將被檢母種制成原種。采用附錄C規定的培養基配方,制作菌袋45個。接種后分三組進行常規管理,根據表6所列項目,做好栽培記錄,統計檢驗結果。同時將該母種的出發菌株設為對照,做同樣處理。對比二者的檢驗結果,以時間計的檢驗項目中,被檢母種的任何一項時間較對照菌株推遲五天以上(含五天)者,為不合格;產量顯著低于對照菌株者,為不合格;菇體外觀形態與對照明顯不同程度或畸形者,為不合格。
表6 母種栽培種農藝性狀和商品性狀檢驗記錄
檢驗項目 檢驗結果 檢驗項目 檢驗結果
母種長滿所需時間/天 總產/kg
原種長滿所需時間/天 平均單產/kg
長滿菌袋所需時間/天 生物學效率/(%)
出第一潮菇所需時間/天 色澤、質地
第一潮菇產量/kg 菇形
第一潮菇生物學效率(%) 菇蓋直徑、菌柄長短/mm
6.5 留樣
各級菌種都要留樣備查,留樣的數量應每個批號母種2支(瓶、袋)~5支(瓶、袋),于4℃~6℃下貯存,母種5個月,原種4個月,栽培種2個月。
7 檢驗規則
判定規則按質量要求進行。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質量要求時,為合格菌種,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均為不合格菌種。
8 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8.1 標簽、標志
8.1.1 產品標簽
每支(瓶、袋)菌種必須貼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標簽;
a) 產品名稱(如:平菇母種);
b) 品種名稱(如:中蔬10號);
c) 生產單位(××菌種廠);
d) 接種日期(如:2002.××.××)M;
e) 執行標準
8.1.2 包裝標簽
每箱菌種必須貼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包裝標簽;
a) 產品名稱、品種名稱;
b) 廠名、廠址、聯系電話;
c)出廠日期;
d) 保質期、貯存條件;
e) 數量;
f) 執行標準。
8.1.3 包裝儲運圖示
按GB/T 191規定,應注明以下圖示標志:
a) 小心輕放標志;
b)防水、防潮、防凍標志;
c) 防曬、防高溫標志;
d) 防止倒置標志;
e) 防止重壓標志。
GB 19172-2003
8.2 包裝
8.2.1 母種外包裝采用木盒或有足夠強度的紙材制作的紙箱,內部用棉花、碎紙、報紙等具有緩沖作用的輕質材料填滿。
8.2.2 原種、栽培種:外包裝采用有足夠強度的紙材制作的紙箱,菌種之間用碎紙、報紙等具有緩沖作用的輕質材料填滿。紙箱上部和底部用8cm寬的膠帶封口,并用打包帶捆扎兩道,箱內附產品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包括菌種種性、培養基配方及適用范圍等)。
8.3 運輸
8.3.1 不得與有毒物品混裝。
8.3.2 氣溫達30℃以上時,需用2℃~20℃的冷藏車運輸。
8.3.3 運輸中必須有防震、防曬、防塵、防雨淋、防凍、防雜菌污染的措施。
8.4 貯存
8.4.1 母種在5℃士1℃冰箱中貯存,貯存期不超過90天。
8.4.2 原種應盡快使用,在溫度不超過25℃、清潔、干燥通風(空氣相對濕度50%~70%)、避光的室內存放谷粒種不超過7天,其余培養基的原種不超過14天。在5℃±1℃下貯存,貯存期不超過45天。
8.4.3 栽培種應盡快使用,在溫度不超過25℃、清潔、通風、干燥(相對濕度50%~70%)、避光的室內存放谷粒種不超過10天,其余培養基的栽培種不超過20天。在1℃~6℃下貯存時,貯存期不超過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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