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改革意見擬出臺 賦予農民6項權能
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改革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經濟參考報》記者1日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研究座談會上獲悉,針對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部等相關部門將推出一系列指導文件,除了即將發布的有關積極發展賦予農 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以外,正在研究制定針對農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發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多個指導意見。
據與會代表介紹,本次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改革的核心任務是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六項權能。改革試點將兼顧東中西不同區域,選擇若干有條件的縣(市)為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目標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透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300多項改革任務中,有超過50項和 農業農村有關,而這其中的重頭戲就是包括土地制度在內的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可以說是前無古人的創新。目前,針對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正在緊鑼密鼓 地進行,除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外,即將發布有關積極發展賦予農民 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另外,多部門還在研究并將出臺關于農村土地征收、農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宅基地制度等“三塊地”的改革指導意 見,目前思路已經基本成型;中農辦負責起草的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提交有關方面討論;農業部牽頭的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 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已經形成基本框架,方案正在進一步完善中。
針對本輪改革,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表示,試點的目標原則為:要通過改革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完善權能,積極探索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 現形式,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不斷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在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在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發展多種形式的股 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陳曉華說,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是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要求是“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核心任務是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 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六項權能。但是,要根據不同權能分類實施:要積極開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權、收益權試點,建立健全農 村集體資產股權臺賬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有條件地開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權、繼承權試點,尊重集體成員意愿,明確條件、程序。慎重開展賦 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權、擔保權試點,試點要在制定相關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開展。
“最重要的就是要解決錢賺了后,怎么用、怎么分的問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在基層干部和農民看來,改革的目 的有三個,一是搞懂自己集體到底有多少“家當”,二是希望在經營這些資產的決策過程中能夠公平公開、管理民主,三是經營成果能夠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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