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結果公開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支持、服務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實施和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嚴格執行標準,規范鑒定產品分類和品目
目前,現行有效《農業機械分類》行業標準的編號為NY/T 1640-2015(以下簡稱“2015版”),已替代了編號為NY/T 1640-2008的《農業機械分類》行業標準(以下簡稱“2008版”)。由于多方面原因,已公開的農機試驗鑒定(目前主要為推廣鑒定)結果通報、公告(以下簡稱“結果通告”)中以及有關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中,產品的歸屬分類和品目部分存在與現行標準不一致的情況。各省(區、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農機鑒定機構對不一致的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并按現行標準要求抓緊做好有關規范工作。規范工作統一按《農業機械分類》標準2015版與2008版銜接對照表及有關說明(見附件1)進行。已公開的現行有效結果通告中,因此發生信息變化的,要重新予以公開。本通知印發之日后,確定結果通告中的產品歸屬分類和品目要嚴格執行現行標準。
二、統一公開平臺,規范信息公開內容和形式
農機試驗鑒定結果公開統一在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負責管理的“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http://202.127.42.49:8080/nongji/front/main/index0.do)上進行。公開內容和形式:一是結果通告,以Word文件正文附產品目錄的形式公開;產品目錄包含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產品名稱、產品型號、所屬品目、證書編號、有效期、鑒定機構等信息,具體格式見附件2(Word表格或Excel表格均可)。二是有關檢測信息,包含獲證產品照片、技術規格和檢測結果的PDF文件等;其中的技術規格信息還應另以Excel表格形式一并公開,格式見附件3。之前與本通知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三、明確任務分工,按時完成鑒定結果公開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按規定完成對相關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內產品分類和品目設置的調整,以及將公開內容上傳至統一的公開平臺。公開內容上傳工作,省級頒發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的產品,由相應省農機鑒定機構負責;部級頒發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的產品,由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負責,其中省級鑒定機構承擔的部級鑒定任務,其產品技術規格Excel表格文檔由相應省農機鑒定機構負責向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提供。公開內容上傳前要采取內部核對、請企業核對等措施,做好產品技術規格、所屬品目等信息確認。上傳方法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手冊》(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辦事指南”欄目中下載)。相關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內產品分類和品目設置的調整,省級鑒定機構向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提供的產品技術規格Excel表格文檔,均須于3月底之前完成;公開內容上傳工作須于4月15日前完成。今后新產生的農機試驗鑒定結果,相關農機鑒定機構應在結果通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通知要求,將規范的信息公開內容上傳至統一的公開平臺。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鑒定結果公開工作規范化
規范農機試驗鑒定結果公開工作,是利企便民、加強農機鑒定公益服務、提升農機鑒定工作水平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農機購置補貼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的基礎性工作。各省(區、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推動相關工作及時、有效開展,常態化落實,保證工作質量。各農機鑒定機構要增強全局意識、服務意識,強化責任擔當,采取得力措施,進一步加強農機試驗鑒定結果管理和公開服務工作,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理解本通知和《農業機械試驗鑒定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手冊》相關規定,建立完善對公開內容的審核規定和程序,確保按時完成有關工作,提交的信息真實、準確、及時、有效,對錯誤的公開信息要及時更正,杜絕虛假信息。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要做好先行引導工作,同時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指導、監測,于5月15日前將階段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報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并在今后按年度報告有關情況。
農業部辦公廳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