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對郝旭代表提出的“關于大力發展有機農業,促進農民增收,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大對有機農業扶持力度
黨的十九大提出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當前處于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面臨著發展農業與保護資源環境的雙重任務,迫切需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正如您所建議,有機農業是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手段。2016年,我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方案》,確立了到2020 年基本建成以綠色生態為導向、促進農業資源合理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的政策目標,要求以現有補貼政策的改革完善為切入點,從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入手,突出綠色生態導向,加快推動落實相關農業補貼政策改革,強化耕地、草原、林業、濕地等主要生態系統補貼政策,探索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業高效節約用水等有效支持政策,政策目標由數量增長為主轉向數量質量生態并重。2017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成為發展綠色有機農業的重要遵循。為支持各地有機農業產業發展,中央財政從適度規模經營、優勢特色產品、農民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動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同時,加強對有機農業的信貸支持,信貸向從事有機農業生產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傾斜,涉及種、養、林3大類15個品種的有機農業可按規定獲得中央財政補貼。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制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也將綠色有機農業作為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
為更好促進有機農業發展,各地方政府也紛紛出臺了推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發展的支持政策。如內蒙古、廣西、寧夏等自治區將有機農業列入自治區品牌農業(特色農業)發展規劃,并明確任務措施;黑龍江、遼寧、江蘇、安徽、上海、重慶等省市對有機農業項目的認證費、產品環境檢(監)測費用給予財政補貼;海南省政府出臺支持品牌農業發展政策,對發展有機認證的首個產品獎勵30萬元。
此外,我部系統所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針對所屬國家級貧困縣的有關認證企業,實施認證費減免35%的優惠政策。其中西藏自治區全境減免所有認證費用;青海省全境減免三分之一年度檢查費,年度管理費按照年銷售額下限收取。該中心還先后在西藏、青海、寧夏和內蒙等邊遠地區舉辦有機產品認證檢查員技能培訓班、有機畜牧業技術培訓班,加強了該地區有機生產和管理的技術力量。
因此,您所提的建議已在現行政策中有所體現。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會同財政部等部門進一步落實好對有機生產者的扶持政策。
二、關于實行最嚴格的認證
正如您所說,一些認證機構仍然存在不誠信認證的行為,影響認證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需要實行最嚴格的認證。按照現行管理體制,目前市場監管總局下屬的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負責全國有機產品認證的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轄區內有機產品認證活動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和處置。
自2001年成立以來,國家認監委建立了包括有機產品、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良好農業規范(GAP)、無公害農產品等在內的10種認證制度,覆蓋了“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基本建立了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食品農產品認證認可體系,對保障食品農產品安全、提振消費者信心、促進貿易便利起到了良好作用。2011年以來,為進一步完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規范有機產品認證活動,保證認證活動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國家認監委先后對《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有機產品》(GB/T 19630)等法規、規章與國家標準進行修訂,提高了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了有機產品認證制度,為中國有機產品認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下一步,國家認監委將根據職責繼續建立和完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繼續加強有機產品認證行為的日常監管和專項監管。同時,深入開展并積極推動“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創建區(縣、市)”建設工作,通過鼓勵創建區域知名品牌,引導地方政府、認證機構加強認證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
三、關于實行最嚴格的有機產品監管
根據職能職責,國家認監委建立了法律規范、政府監管、認可約束、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的認證市場監管體系框架。每年組織地方質檢部門開展包括有機產品認證在內的食品農產品認證專項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日常監督管理。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對問題企業和機構進行限期整改和行政告誡。同時,國家認監委還以提高有機產品有效性為目標,以消費者的視角,在有機產品銷售量較大的北京、上海等直轄市及網絡電商等新興業態開展監督抽查工作,重點對市場中標稱“有機”的產品真偽性和符合性進行抽查,對真正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進行檢測。
我部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國家認監委開展有機產品監管工作,組織了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期或超范圍使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認證證書等質量標志的違法行為。加大對獲證單位的非例行檢查頻次和抽檢力度,嚴格執行不合格退出機制并對外公告;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安排專人負責舉報、投訴處理事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獲證企業加強有機產品認證標志使用和證后監督管理,規范提高使用標志的水平;開展市場跟蹤檢查,重點檢查有機產品認證標志不規范使用及假冒行為。
目前,市場上仍存在一些企業未按標準從事有機生產、用假冒偽劣產品充當有機產品的行為。下一步,我部將與國家認監委和市場監管總局保持密切配合,持續加強對有機產品的日常監管和專項監管,不斷加大執法和監督抽檢力度,以提高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認可。
四、關于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我部已連續舉辦了十二屆中國國際有機食品博覽會,旨在為有機農業搭建實體展示平臺,為有機產品創造市場商機。每屆博覽會期間還組織召開有機農產品市場與發展研討會,分析國內外形勢,傳播有機生產理念和文化。
近年來,我部進一步加強綠色有機農業培訓、宣傳和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積極宣傳先進典型,通過“中國綠色食品”“華夏有機農業”和“綠色食品博覽”等微信公眾號及時報道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工作動態,為綠色有機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2018—2019年間,我部還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 綠色發展”為主題的“春風萬里 綠食有你--綠色食品宣傳月”集中宣傳推介活動,在超市、學校、社區開展綠色食品品牌宣講活動,邀請記者、基地和企業,深挖“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的綠色食品典型案例,促進了社會公眾對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發展理念的深刻理解和認同,取得了積極的社會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