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同意,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及商務部發布《關于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緊緊抓住互聯網發展機遇,加快推進信息技術在農業生產經營中的廣泛應用,充分發揮網絡、數據、技術和知識等要素作用,建立完善適應農產品網絡銷售的供應鏈體系、運營服務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促進農產品產銷順暢銜接、優質優價,帶動農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拓寬農民就業增收渠道,以市場為導向推動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助力脫貧攻堅和農業農村現代化。
《意見》提出,堅持服務農民。把發展好、維護好農民利益作為“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完善利益分享機制,讓農民分享更多發展紅利。堅持市場導向。探索形成政府引導、市場化運營的可持續發展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用市場化手段推動工程實施,以市場主體帶動產業化運營,建立適應市場需求、靈活高效的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堅持重心下沉。以縣為單位,以鄉村為落腳點,推進工程落地實施。充分發揮基層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資金、政策和工作力量下沉到基層,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銷售服務前移到鄉到村。堅持匯聚眾力。統籌利用“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已有工作基礎,鼓勵供銷、郵政、電信等系統和各方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多方協同、上下聯動,推進農村站點以及基礎設施、物流體系、網絡平臺等軟硬件的共建共享、互聯互通。
《意見》指出,用2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100個試點縣工程建設任務,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實際、可復制可推廣的推進模式和標準規范。到2025年底,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完成工程建設各項任務,實現主要農業縣全覆蓋,農產品出村進城更為便捷、順暢、高效。
《意見》明確的十項重點任務如下:
(一)建立市場導向的農產品生產體系。建立健全市場信息反饋機制,針對農產品市場運行趨勢和消費需求特點,強化數據分析挖掘,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合理制定銷售計劃,精準安排生產經營,生產適銷對路的優質特色農產品。擴大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范圍、規模和內容,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良種繁育、種養業生產管理、病蟲害防治、動物疫病防控、產地環境監測等環節管理效能,推動網絡化、綠色化、標準化生產。強化大數據建設,加強優質特色農產品全產業鏈數據監測、分析和應用,推動以數據信息指導生產、引導市場和服務決策。(農業農村部牽頭負責)
(二)加強產地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采用寬帶、光纖、移動網絡、衛星網絡等多種形式,覆蓋農業生產、加工區域,滿足農業用網需求。加強產地預冷、分等分級、初深加工、包裝倉儲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共享共用,提升產地農產品商品化處理能力和設施設備使用效率。大力推進果蔬標準化基地、規模化種植養殖場(站)等生產條件建設,切實提升優質特色農產品持續供給能力。(農業農村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快遞物流、郵政、供銷合作社、益農信息社、電商服務站點等現有條件,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提高農村物流網絡連通率和覆蓋率。加強冷鏈物流集散中心建設,完善低溫分揀加工、冷藏運輸、冷庫等設施設備,強化城市社區配送終端冷藏條件建設,做好銷地與產地冷鏈銜接,構建覆蓋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銷售等環節的全程冷鏈物流體系。推動菜市場、社區菜店等農產品零售市場建設改造,完善末端銷售網絡。鼓勵農產品物流技術創新,推廣可循環使用的標準化包裝,提高農產品包裝保鮮技術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農產品網絡銷售體系。建立健全縣級農產品產業化運營主體,引導其牽頭聯合全產業鏈各環節市場主體、帶動小農戶,統籌組織開展優質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倉儲、物流、品牌、認證等服務,加強供應鏈管理和品質把控,對接網絡銷售平臺,積極開拓網絡市場,提高優質特色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統籌建立縣鄉村三級農產品網絡銷售服務體系,滿足小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電商培訓、加工包裝、物流倉儲、網店運營、商標注冊、營銷推廣、小額信貸等服務。綜合利用線上線下渠道,大力發展多樣化多層次的農產品網絡銷售模式,鼓勵農產品上網經營,推動傳統批發零售渠道網絡化,構建優質特色農產品網絡展銷平臺,推動在縣城、市區設立優質特色農產品直銷中心,探索創新農產品優質優價銷售新模式。(商務部、農業農村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網絡銷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監督管理。(農業農村部牽頭負責)督促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建立實施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督促入網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依法查處網絡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負責)
(六)加強農產品品牌建設。結合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等建設,積極探索利用網絡傳播新渠道,大力發展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知名的企業品牌、產品品牌,以品牌化引領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和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加強品牌監督管理,強化證后監管,提升優質特色農產品品牌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農業農村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農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優質特色農產品田間管理、采后處理、分等分級、包裝儲運、產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環節標準研制,鼓勵電商企業、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與標準制定,形成多層次的標準體系。大力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宣貫實施,細化標準化生產和流通操作規程,提高農產品品質和一致性。(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網絡應用技能培訓。充分利用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等現有培訓資源,加大互聯網、電子商務等公益培訓力度。鼓勵各類企業和服務機構建立專業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開展市場化專業培訓,培養一批農產品網絡銷售實用人才。支持各類企業開發服務“三農”的手機應用,持續開展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獲取信息、管理生產、網絡銷售等能力。(農業農村部牽頭,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務院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運用互聯網發展新業態新模式。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和人才返鄉入鄉創業創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平臺,發展創意農業、觀光農業、認養農業、都市農業、分享農業等新業態新模式,滿足“三農”發展和城鄉居民消費升級需求。鼓勵支持各地建設一批農村互聯網創業創新實訓基地、孵化基地、創客空間、星創天地、創業園區,建立健全市場化促進機制,提供保障條件,全面降低成本,營造良好環境。(農業農村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揮多元市場主體帶動作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電商企業、互聯網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開拓農業農村業務,推動傳統農業生產加工流通企業拓展線上業務,健全完善配套服務。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因地制宜出臺引導政策,培育引進一批運營水平高、創新意識強、帶動作用大的市場主體,引領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充分發揮廣大農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切實提高小農戶特別是貧困戶的參與度,引導和支持農民群眾生產適合網絡銷售的優質特色農產品,通過多種形式上網銷售。(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務院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