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網站3月6日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家庭農場數量穩步增加,各級示范家庭農場達到10萬家。
通知指出,當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面臨的諸多短板和制約依然突出,難以滿足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從自身發展水平看,基礎設施落后、經營規模偏小、集約化水平不高、產業鏈條不完整、經營理念不夠先進等問題依然存在。發展區域性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
通知指出,到2022年,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蓬勃發展,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初步構建,各類主體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競爭能力進一步增強。具體實現以下目標:
家庭農場: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家庭農場數量穩步增加,各級示范家庭農場達到10萬家,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
農民合作社:到2022年,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基本實現全覆蓋,示范社創建取得重要進展,農民合作社規范運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顯著增強。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到2022年,服務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鏈條進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務結構合理、專業水平較高、服務能力較強、服務行為規范、覆蓋全產業鏈的農業生產性服務體系。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到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訓普遍開展,線上線下培訓融合發展,大力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培育工作覆蓋所有的農業縣(市、區),培育體系健全完善,培育機制靈活有效,培育條件大幅改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隊伍總體文化素質、技能水平和經營能力顯著提升。
通知提出加強財政投入、創新金融保險服務、推動用地政策落實等支持政策。要積極爭取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納入財政優先支持范疇,加大投入力度。統籌整合資金,綜合采用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鼓勵各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地方搭建投融資擔保平臺,引導和動員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工作。推動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創新開發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擔保產品,加大擔保服務力度,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通知提出,積極推動落實設施農業用地政策,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合理用地需求。在國土空間規劃批準實施前,須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推動各地通過調整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