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開始推介
6月18日,農業農村部向各地發出《關于推介2020年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的函》。
鄉村特色產品應具有濃厚的鄉土氣息、鮮明的地域特色、優良的產品品質和較大的開發潛力,主要包括特色種植、特色養殖、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產品幾類。其中,特色種植產品和特色養殖產品應獲得地理標志、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認證,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產品應入選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每個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50個。
鄉村能工巧匠應是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包括鐵匠、銅匠、木匠、篾匠、陶藝師、剪紙工、年畫工等,且具有手工技藝精湛、堅守工匠精神、弘揚鄉土文化等特點。每個省(區、市)數量不超過20名。
2019年已列入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目錄的不再推薦。
關于推介2020年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的函
農產綜函〔2020〕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要求,開發特色資源,壯大鄉村特色產業,我司開展2020年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遴選推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介條件及范圍
(一)鄉村特色產品。遴選推介的鄉村特色產品應具有濃厚的鄉土氣息、鮮明的地域特色、優良的產品品質和較大的開發潛力,主要包括特色種植、特色養殖、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產品等。其中,特色種植產品和特色養殖產品應獲得地理標志、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認證,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產品應入選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1.特色種植產品。主要包括特色糧薯豆、油料、蔬菜、果品、食用菌、道地中藥材、茶、咖啡、棉麻、林特花木等。
2.特色養殖產品。主要包括特色畜禽產品和特色水產品。其中,特色畜禽產品主要包括特色草食畜、豬、禽、蜂、蠶繭等,以及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特種畜禽產品等。特色水產品主要包括青、草、鳙、鰱四大家魚之外的特色水產品,不包括《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所列物種。
3.特色食品。經過特殊工藝加工,具有地域特點、文化內涵、獨特風味的特色食品,包括鄉土鹵制品、醬制品、豆制品、臘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
4.特色手工產品。采用傳統特色手工技藝生產的、具有地域、民族、歷史和文化特色的手工藝產品,包括手工編織、刺繡、剪紙、蠟染、陶藝、雕刻等產品。
(二)鄉村能工巧匠。遴選推介的鄉村能工巧匠應是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包括鐵匠、銅匠、木匠、篾匠、陶藝師、剪紙工、年畫工等。手工技藝精湛。能夠在傳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傳統手工技藝,代表鄉土工藝的較高水平。堅守工匠精神。能夠長期堅守、潛心研究、追求卓越,發揚工匠精神,有積極的職業態度。弘揚鄉土文化。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積極推動手工技藝產業化,是帶動鄉土文化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的“領頭雁”。
二、遴選程序
各省(區、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遴選、推薦報送。
(一)遴選申報。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遴選申報。申報單位或個人對照推介條件,填寫《鄉村特色產品申報表》或《鄉村能工巧匠申報表》。每個產品和能工巧匠需提供兩張不小于5M的照片。
(二)審核推薦。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核實有關信息,擇優遴選形成推薦名單,并附《鄉村特色產品匯總表》《鄉村能工巧匠匯總表》。
(三)審核認定。農業農村部對各省(區、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推薦的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進行審核,確定1000個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并進行發布推介。
三、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加強協調指導,嚴格遴選標準,有序做好推薦工作。每個省(區、市)鄉村特色產品推薦數量不超過50個,鄉村能工巧匠推薦數量不超過20名。2019年已列入全國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目錄的不再推薦。
(二)及時報送。請省級農業農村管理部門于2020年8月31日前,將省級推薦函、鄉村特色產品和能工巧匠的申報表、匯總表及相關照片報送鄉村產業發展司特色產業處,同時發送電子版。
(三)加大扶持。各地要在財政支持、金融信貸、人才培訓、品牌培育、營銷推介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為壯大鄉村特色產業、培育能工巧匠營造良好氛圍。
聯系方式:
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特色產業處
聯 系 人:李 凱 劉曉軍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100125)
電子郵件:cystscyc@agri.gov.cn
(來源: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