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農民收入的特點、成因及對策分析
發布時間:2003-07-02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摘 要〕近年來,我國農民收入處于低速增長狀態,嚴重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而農民文化素質普遍偏低、農民組織化程度不高及農民負擔過重是影響農民收入進一步增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提高農民素質、減輕農民負擔、加快城鎮化速度、推進農業信息化進程、加大政府對農業的補貼和支持力度,才能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才能加快我國更高水平小康社會建設的步伐。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得到了長足發展,為世人所矚目;城鄉居民生活水平隨經濟的發展亦有很大提高。但居民收入在得到普遍提高的同時,近幾年卻出現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即農民增收困難已成為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一大難題,且變得越來越突出,開始影響到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江澤民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為此,我們必須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來重視和解決這一問題,逐步形成一個隨經濟發展使農民穩定增收的良好機制。
一、近一時期我國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特點
現階段我國農民收入有所增長,但與改革初期相比,與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幅度相比,近幾年卻大幅度下降,即農民收入處于低速增長狀態。改革開放初期的1979—1984年農民的人均年收入連年快速增長,年均增幅達15.6%。但自1985年后,農民收入增幅開始下降。1985—2000年農民年均收入增幅已降至3.8%。2000年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0元,增長8.7%,而農民人均現金收入1013元,僅增長1.5%。當然,某一年份的數據并不見得代表一種趨勢,可支配收入同現金收入也不完全對應,但這至少從一個側面說明,我國農民收入增幅下降,與城鎮居民收入增幅的差距在進一步拉大。
我國農民的增收構成發生了積極變化,即非農產業收入在農民總收入中的比重進一步擴大,增長幅度也大有超過農業收入增幅的勢頭。農民收入由兩部分構成,即農業收入和非農產業收入。農民收入的增長也主要由這兩部分支撐,農業收入的增加主要依賴農業的增產,尤其是農產品的價格因素對農民增收影響更為直接,據有關專家測算,1979—1996年農業增收中增產占其增長比重的11.9%,而漲價因素則高達88%。而進入90年代后,我國農產品的供求關系發生了很大變化,市場約束明顯增強,農產品的價格近幾年連續下降,農民增收由依靠增產和漲價轉到依靠產業結構調整。另外非農產業收入的增長在農民收入增長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從發展趨勢看將成為影響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
二、影響農民收入進一步增長的原因
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已由單純的經濟問題轉變為社會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1.農民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是制約農民收入進一步增長的主要原因之一。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場調節的比重日益加大,農業生產中的不確定因素增多,對處于一家一戶分散經營且文化素質較低的農民來講無異于雪上加霜,增大了他們經營的風險,使他們很難對諸多的市場供求信息做出較準確判斷,結果往往是造成農業生產的趨同,同一品種的農產品在某一時段的供給大量增加,如國內需求增幅不大,產品亦不能大量出口時,農民收入就會大幅降低。另外,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今天,用于農業生產的新品種新技術大量涌現,要求農民加強對這一方面科學技術的學習,并將其運用到生產經營中去,而文化素質較低的農民對此則有些無所適從,很難選擇到先進適用且市場需求空間較大的新品種和新技術運用到生產經營中,迅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2.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的競爭力強弱與組織化程度的高低成正比。自改革以來我國農民的生產經營活動仍以農戶為單位,每一農戶經營的土地非常有限,按每戶三人計算,每戶經營的土地在7畝左右,要在人均2.3畝土地上把農民的收入提高到發達國家或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要在人均2.3畝土地上實現農業現代化,是根本做不到的。另外,農戶的生產經營行為過于分散,在生產經營上仍處于“戶自為戰”的狀態,農戶經營行為協調性很差,組織化程度極低,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沒有,這使農戶經營行為有很大盲目性,在市場競爭中很難形成優勢,進而影響了農民收入的進一步提高。
3.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很難在短期內改變。在我國城鄉分治格局下,農民收入較低且增幅不高,同時又要從有限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繳納相關稅費,中央雖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減輕農民負擔,但地方政府為片面追求經濟利益而搭車收費現象很難從根本上得到扼制。據農業部對100個縣的監測調查統計,2000年農民上繳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集資、攤派比1999年增長了21%。目前全國鄉村供養人員為870.9萬人,每鄉平均200人。
4.農業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及服務水平較低,不能滿足農業信息化發展的要求。農業信息技術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是連接農戶和市場的橋梁和紐帶,在我國農業生產走出短缺時代、市場對農業發展的約束作用日益凸現的今天,急需推進農業信息化,這對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至關重要。由于農民受自身文化素質所限,很難搜集到適應其需要的農業信息。加之有關主管部門對這方面工作重視不夠,不能及時有效地為農民提供一些有針對性的農業信息,使得處于分散經營狀態下的農民,面對充滿風險的市場只能憑經驗、憑感覺,有時純粹憑想當然做出相關的經營決定,有很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其結果往往是投入頗多,收益甚微,有時甚至連投資都很難收回,增收更無從談起。
5.國民經濟發展帶動就業的作用逐漸減弱,城鎮化進程滯后,嚴重制約了農村剩余勞動力和農村人口的有效轉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有了長足發展,工業化進程加快,工業產值已超過社會總產值50%。一般情況下,在工業化進程中城鎮化水平應隨工業化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但我國城鎮化水平很低。如按人口比例計算,發達國家的城鎮化水平高達70%—80%,有的甚至超過90%,不少發展中國家也達到了40%—50%甚至50%以上,而我國至今還只有30%多。城鎮化進程滯后,嚴重制約吸納勞動力最多的第三產業發展,大量農村勞動力被束縛在有限的土地之上,阻礙農村人口向城市和其他產業轉移,其結果是農業勞動生產率難有較大幅度提高,農民的非農產業收入降低甚至無從獲取,嚴重制約了農民收入的進一步增加。
6.政府對農業的補貼和支持的力度不夠。農業相對工業和第三產業而言有其自身特點,即農業的生產周期長,受自然因素影響較大,等等,這就使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既要面對市場風險,又要面對自然風險,加之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農民抵御這兩種風險的能力很弱,也增加了農民生產經營中的不確定性因素,進而影響了農民收入的進一步提高。尤其自新中國成立以后,政府對農業的政策不是補貼,而是從農業中提取積累來扶持工業發展,這一政策的實施阻礙了農業自身的發展。雖然在改革開放后,隨著我國經濟長足發展及綜合國力的大幅度提升,農業補貼工業的狀況已有很大改變,但國家對農業補貼和支持力度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仍不能滿足農業自身發展的要求。
三、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的舉措
1.提高農民素質是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實踐證明,在收入分配領域,受教育水平越高的人收入也越高。因為高素質的勞動者較低素質的勞動者在相同時間內能向社會提供更多的高質量的勞動,從而獲得較高收入。勞動者素質的高低與其受教育水平有關。對廣大農民而言,通過教育和培訓提高其素質和技能,就會改變其就業和收入狀況。據美國經濟學家D.Gale Johson分析,中國農民在校時間每增加一年,其收入就可增長3.6%—5.5%,如第一產業從業人員受教育水平達到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可縮小15—20個百分點,農民的收入就會大幅度提高。事實也的確如此,在我國農民中受過高中教育的人不論是在家務農還是從事其它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其經營成果和效益均高于只受過初中或小學教育的農民。為此,我們必須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計地提高農民素質。一是要加強農村基礎教育。我國近13億人口中約有9億生活在農村,農村基礎教育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農民文化素質的高低,而我國農村基礎教育的現狀不容樂觀,雖經各級政府努力已有很大改觀,但與全國提高農民素質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為此,中央及省級財政應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的支持力度,促進農村基礎教育的發展,使一部分因貧困而失學或輟學的中小學生得以完成基礎教育。二是應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農民的生產技能。目前我國農村基礎教育現狀及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的現實,使很多農民子弟在完成基礎教育后難以升到高一級的學校繼續深造,而是步入社會加入到勞動力大軍之中。針對這一現狀,應考慮在基礎教育過程中加大職業技術教育的比重,使農林專業學生在基礎教育階段就能學到一些職業技能,為其日后求職打下一定基礎。同時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結合農業生產和農民切實需要,以服務農業和農民為宗旨,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2.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經濟效益,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一是根據農業生產特點及各地實際情況,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我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應以專業性為主。采取以下兩種方式:(1)以某個大型農產品加工或銷售企業為龍頭,組建“公司+農戶”式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龍頭企業憑借產銷優勢向農戶發出訂單,將分散生產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由龍頭企業組織協調農民生產,減少生產盲目性及為產品尋找市場的諸多不便,使農民專心農業生產,提高生產效率,有效規避市場風險。(2)由生產某種農產品的農民在進行農產品生產的基礎上,聯合起來創辦自己的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借助加工企業使農產品升值或借助流通企業使農產品迅速找到市場,以獲取更高經濟效益。二是在長期穩定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根據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建立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制度。這一制度可較好地處理家庭承包經營與現代農業發展所要求的適度規模經營間的關系。我國經濟較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在這方面已做出了有益嘗試,開始出現了專業型農戶和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家庭農場。
3.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收入,增加農民資金積累,促進農業及農村經濟發展。首先應精減縣、鄉兩級政府機構及人員,裁撤、合并政府機構,裁減分流工作人員。當前縣、鄉兩級吃“皇糧”的人很多,加之財政收入不足,僧多粥少,工資不到位及少發的現象比比皆是,這便導致縣、鄉政府在進行政務活動時,從自身利益出發,亂攤派、亂集資、亂收費,而這些費用最終都要落到農民頭上。為改變這種狀況,除需大力發展生產、增加財政收入外,要重要的是精減政府機構及人員,減輕財政壓力,進而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其次是進行農村稅費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目前大多數農民收入極其有限,而負擔的稅費較為沉重,這一現狀嚴重挫傷了農民進行農業生產的積極性,限制了農民資金的積累,不利于農業進一步發展。為減輕農民負擔,國家已進行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據測算,稅費改革后農民負擔將減輕20%多,這一改革措施將在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全面推廣。
4.加快農業信息化建設,解決我國農業“小生產與大市場”間的矛盾,從科技應用、市場導向、提高農民素質等方面增加農民收入?,F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不確定性進一步增強,能否規避風險、應對市場競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關鍵在于農民能否及時、準確、充分地掌握農業信息,安排農業生產。農業信息對增加農民收入,把處于分散經營狀態下的農民同市場聯系起來實現農業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應從“信息興農”的高度,提高對農業信息化的認識,全面加快農業信息化建設。農業信息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農民增產增收的重要保證。要進一步提高農民對農業信息化的認識,通過各種渠道向農民宣傳農業信息化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普及信息知識,提高農民對農業信息搜集、分析、運用的能力。此外,還要提高政府對農業信息化的認識。農業信息化主要取決于政府態度,如果政府認識到位,就會采取相關措施予以支持,加快農業信息化進程,政府還會憑借其掌握的農業信息,運作農業宏觀調控,引導農業生產及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其次是建立健全農業信息網絡。建立健全農業信息網絡,應采用先進技術,建立集多個農業信息子網絡于一身的寬帶高速、遍通全國的農業信息廣域網絡,同時對現有網絡資源進行整合,使農業信息通過網絡進行傳播,以提高農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科學性、實用性,滿足農業信息化的要求。最后還要加大對農業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提高農業信息服務質量。
5.加快城鎮化進程,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農村人口有效轉移。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加快,城鎮化水平會得到進一步提升,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和農村人口轉向技術先進、勞動生產率較高的城鎮提供廣闊的空間,進而促進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首先,各級政府應加強城市化建設,尤其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滿足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需要。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后,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需要住房、交通、子女上學、醫療、社會保障、娛樂等生產生活多種服務,這些服務有的通過市場化運作即自行解決,而子女上學、社保等就必須依靠政府的有效投入方能解決,因而,各級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加快城市化建設,比如在大城市周邊建設衛星城,加快中小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功能,為城市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便利。其次,要順應城市化規律之要求,采取相關措施,由過去人為地限制農民進城,到允許農民進城定居,進而發展到鼓勵農民進城。這既需要改變以往不正確的認識,更需要在實際操作層面上摒棄以往限制農民進城的一些做法,降低農民進城定居的門坎,為農民進城提供方便。比如修改并進而廢除二元制的戶籍管理制度,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在國民待遇上的差別,對進城務工一定時間、有固定住所、有穩定收入的農民,允許其申請變為城市居民,并在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取消諸如對進城定居或城際間調動人員增收城市增容費等人為限制城市發展的措施。復次,政府在優化經濟布局、提升產業結構的前提下,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第三產業,向進入城市的農民提供適當的工作崗位。惟有如此,才能使農民真正融入城市,適應新的環境,迅速轉換角色,在城市中求得生存和發展。最后,推進城鎮化進程要與經濟發展水平、市場發育程度相適應,循序漸進,走符合我國國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多樣化的城鎮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鎮體系,提高城鎮化水平,這樣既有利于轉移農村人口,又可為經濟發展提供廣闊的市場和持久動力。
6.加大政府對農業的補貼和支持力度。農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安天下”的產業,為此必須進一步鞏固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把加強農業放在國民經濟的首位。首先,各級政府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提高對農業基礎地位的認識,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加強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促進農業發展,切實增加農民收入。各級政府應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拿出一部分專項資金,加強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田基本建設,以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政府可先拿出一部分啟動資金,然后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引導民間資本、外資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同時更應注重調動廣大農民投資積極性,惟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業生產長期投入不足的問題,彌補過去的欠賬,促進農業的穩定、持續、快速發展。其次,各級政府在加大對農業科研支持的同時,做好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農業產業的增長對高科技運用的依賴不斷增強,各級政府應根據我國農業生產力水平低、生產規模小、經營分散的實際,選擇一些先進適用的農業科研課題作為切入點,加大扶持力度,爭取在農產品品種改良、優良種苗培育、農業耕作技術創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取得一批世界領先的農業科技成果。另外,應建立一個自上而下的農業科技推廣和普及系統,迅速將最新最好的農業科技成果送到農民手中。當前我國農民對農業科技成果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強烈,并已充分認識到農業科技的作用,但由于農民收入較低,農民資金積累有限,加之農民文化素質偏低,使之很難獲得與其需求相適應的農業科技成果。同時我國的一些農業科研院所又有一定數量的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閣,找不到市場。而農業科技推廣普及系統便能很好地解決農業科技成果供需雙方所面臨的問題,通過該系統將供需雙方聯系起來,使科技成果迅速轉變為現實生產力,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增加農民的收入。復次,國家應建立一批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園區,使其成為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示范、生產一體化的基地,強化其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進而拉動高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最后,政府應加大對農業的補貼。由于農業產業的特殊性,世界各國對農業均采取一定的補貼政策,以支持這一產業穩定發展,尤其發達國家對農業的補貼是多方面的,而且補貼金額也很大,我國政府也應按照這一通行做法,實施對農業的各項補貼政策。根據中國加入WTO協議,中國農業補貼可達農業總產值的8.5%,而我國對農業的補貼只相當于農業總產值的2%,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很大,“入世”后國外質優價廉的農產品會大量涌入我國,沖擊我國脆弱的農業,進而影響農民收入。為此,我們應合理地運用農業補貼,來保護農業,以應對國外農業的競爭。
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使9億農民隨我國經濟的發展,盡快富裕起來。這是我們在本世紀頭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不能回避和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為此我們必須從實際出發查找影響農民增收的原因,采取相關的對策和措施,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只有實現農民的小康才能實現全國人民的小康,才能真正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摘自:2003(3)(45-50)《社會科學輯刊》
*版權所有
① 本網所有自采資訊信息(含圖片)獨家授權中國食用菌商務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經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例:"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②本網部分內容轉載自其他媒體,并注明轉載出處,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