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7-10-2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本網訊:2007年10月4日,瑞士聯邦大眾衛生局發布通報,有關食用菌及酵母條例的修訂草案。擬生效日期為2008年3月。
附件I中關于許可的真菌、其商業形態及術語的內容已完全進行了修訂。首次納入同義的拉丁文,因為許可的真菌經常按照這些名稱銷售。只要評議欄沒有因為真菌特性而規定的限制,允許銷售所有商業形態的許可真菌(鮮、干、粉狀等等)。
責任編輯:紫晴
來源:中國食品產業網
*版權所有
① 本網所有自采資訊信息(含圖片)獨家授權中國食用菌商務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經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例:"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②本網部分內容轉載自其他媒體,并注明轉載出處,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