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以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范為載體,以點帶面扎實推進鄉村建設,根據《關于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范工作的通知》(農辦社〔2022〕1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共同開展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對象
申報認定對象為各地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動員組織引導、村民自愿創建,達到《通知》提出的環境優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各項創建示范標準的行政村。
二、申報認定程序
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采取“成熟一批,申報一批,認定一批”的方式,分兩批開展,申報截止日期分別為2023年4月17日和8月31日。
(一)推薦申報
1.新申報推薦。以行政村為單位,自下而上、自愿申報。各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符合條件村莊的申報材料,按程序報送至省級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申報材料組織審查和實地核查,在不突破各省份分配名額的基礎上,擇優確定美麗宜居村莊推薦名單,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將推薦文件、推薦村莊的申報材料電子版以兩部門名義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報材料包括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表(附件1)、創建示范說明材料PPT,有條件的可提供不超過3分鐘的視頻資料。
2.復核備案。2018年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的美麗宜居村莊,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對照創建示范標準組織復核,不占用所在省份推薦名額。復核結果按照附件2的形式,在2023年4月17日前以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名義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對已撤并的村莊,按照并入村莊進行復核。
(二)評審認定
農業農村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對各省份提交的推薦文件和村莊申報材料組織專家評審,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實地抽查。通過評審的村莊名單在全國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要求的美麗宜居村莊發文認定命名。各省份復核通過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的美麗宜居村莊不再組織評審,直接予以命名。
三、有關要求
各地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協同推進,組織好本地區的申報推薦工作。嚴格按照創建示范標準和程序,加強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示范性,真正把基礎條件好、創建意愿足、工作措施實、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村莊推薦上來。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創建資格。
四、聯系方式
(一)農業農村部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司
聯 系 人:劉麗媛 鄭向群 吳江
聯系電話:010-82106103,13212156913,010-59191327
電子郵箱:mlyjcz@126.com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
聯 系 人:宋長奇 周文理 孫曉春
聯系電話:18031245657,010-58934567
電子郵箱:983538609@qq.com
附件:
1.美麗宜居村莊創建示范申報表
2.2018年以前認定的美麗宜居村莊復核情況表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shsys.moa.gov.cn/mlxcjs/202303/t20230317_6423412.ht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