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網站公布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6780號建議的答復,回應關于完善農村耕地地力補貼政策的建議。
經國務院批準,中央財政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三補合一”改革,明確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具體補貼依據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
農業農村部在答復中介紹,2022年印發的《到2025年化肥減量化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合理利用有機養分資源,推進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秸稈還田、生物固氮等多元替代化肥方式。2023年,中央財政通過耕地質量提升項目安排專門資金,繼續支持各地實施化肥減量增效行動,通過推廣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施用緩釋肥等措施,替代部分化肥投入,推動提升耕地質量。
農業農村部表示,下一步將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管理,并以化肥減量增效為抓手扎實推進科學施肥,促進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
以下為答復原文。
王紹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農村耕地地力補貼政策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2016年,經國務院批準,中央財政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三補合一”改革,將原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調整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明確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具體補貼依據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2021年,財政部會同我部印發《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對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等進行細化,并指導地方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2023年,我部會同財政部印發《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3年糧油生產保障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3〕4號),明確要加大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給予補貼,對拋荒地不得發放補貼,并要求各地按照嚴格耕地種植用途管控、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要求,進一步強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導向,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執法監督檢查聯動機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基本農田“非糧化”。
綠肥作物是重要的有機肥源,在我國推動化肥減量增效、耕地質量保護提升、農業綠色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022年,我部印發《到2025年化肥減量化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合理利用有機養分資源,推進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秸稈還田、生物固氮等多元替代化肥方式,當年在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四省推廣綠肥種植100萬畝,通過綠肥翻壓還田增加土壤養分、減少化肥投入。2023年,中央財政通過耕地質量提升項目安排專門資金,繼續支持各地實施化肥減量增效行動,通過推廣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施用緩釋肥等措施,替代部分化肥投入,推動提升耕地質量。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管理,并以化肥減量增效為抓手扎實推進科學施肥,促進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010-5919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