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針對記者提出《指導意見》中要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和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行動的相關話題,做了如下回答:
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和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這兩項活動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的要求,《指導意見》也提出了這方面的任務。這兩項工作是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兩個重要抓手,接下來很快會印發具體的工作部署文件。
一是在當地縣級層面開展試點示范。縣級是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關鍵層級,接下來在全國要選擇100個縣(市、區),作為首批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試點單位。這項工作是由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牽頭組織,聯合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開展。試點的內容主要包括探索黨組織領導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路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機制、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機制、鄉村治理的組織體系,完善基層治理方式、村級權力監督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現代鄉村治理手段等八個方面的內容,鼓勵試點地區探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三治結合”的新路徑、新模式。
二是在當地村鎮層面開展示范創建。鄉鎮和村是鄉鎮治理的基礎單元,是鄉村治理政策具體實施落實的層級,接下來將在全國開展“千村百鄉”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活動,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五個部門將在地方創建的基礎上,聯合認定100個示范鄉鎮和1000個示范村。示范村創建的標準主要包括黨組織的領導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規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風、鄉村發展充滿活力、農村社會安定有序六個方面。示范鄉鎮創建標準主要包括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鄉村社會治理成效明顯等四個方面。通過示范創建,培育和樹立一批鄉村治理的先進典型,發揮其引領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中央關于鄉村治理的政策在基層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