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煤氣是人民生活中必備的能源物資,對于農村地區的農民而言,更是離不開水利供給。國家多個部門聯合,全面推進我國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在建立健全農業節水政策體系的同時,也積極引導各地完善高效節水灌溉項目,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出《關于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16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印發以來,各地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有序推進,但一些地區仍然存在對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認識不夠、農田水利基礎設施薄弱、水管單位管理體制改革不到位、資金籌集整合面臨困難等問題。各地要切實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積極穩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加快完善支持農業節水政策體系。
《通知》要求,要充分發揮好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包括將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全部納入試點范圍,“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的20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要全部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進一步擴大試點縣的實施范圍,已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縣(區、市)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改革實施范圍。具備條件的省份率先在全省范圍內推開,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經濟較為發達、工程基礎較好、群眾水商品意識較強的省份,要進一步加大改革資金投入力度,在全省(市)范圍率先全面推進改革,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通知》還要求,協同配套推進體制機制改革。要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機制,結合本省實際,明確農業水價成本核定、價格制定原則和方法。完善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加大力度推進農田灌排工程設施建設和改造,新建、改擴建農田水利工程要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標準,按照滿足取用水管理和計量收費的需要,同步配套經濟適用的計量設施。
《通知》明確,將建立績效評價機制。建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績效評價機制,評價結果逐步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國有機農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