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5日發布。作為現階段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頂層設計的文件,意見有哪些看點?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
看點一:分“三步走”實現
“現階段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有著現實而深刻的時代背景和重大深遠的歷史意義,既是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關鍵抓手,又是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也是拓展發展空間的強大動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有關負責人說,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長期歷史任務。這位負責人指出,要按照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戰略部署,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緊密銜接,分“三步走”來實現——
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基本建成,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明顯提升,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鄉村治理體系不斷健全,經濟發達地區、都市圈和城市郊區在體制機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鎮化進入成熟期,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
到本世紀中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成熟定型。城鄉全面融合,鄉村全面振興,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改革的總方針,是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改革的抓手,是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改革的目標,是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改革的路徑,是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這位負責人說。
看點二: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包括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等。
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說,意見提出的戶籍制度改革舉措,與以往改革一脈相承,旨在讓為城市建設、發展和繁榮做出貢獻的外來人口特別是農業轉移人口住有所居、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心有所安,不斷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質量,增強城市競爭力和反哺農村的能力,為最終完成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創造條件。
“既不能把改革誤解為搶人大戰,也不能理解為放松房地產調控。”他強調,一方面,只有使住房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才能降低外來人口特別是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的住房門檻;另一方面,戶籍制度改革要惠及各個階層,把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作為重點落戶群體。
“土地活才有城鄉融。”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劉守英說,落實好意見,核心是要夯實土地的產權基礎,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進要有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推進要穩慎,嚴守底線、防范風險;以農民為主體,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能一哄而上、隨意變更用途。
看點三:加快補齊鄉村發展短板
針對城鄉公共服務不均等、基礎設施差距大、產業發展水平差異以及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等問題,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有利于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有利于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體制機制、有利于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體制機制。
國家發改委規劃司有關負責人指出,實現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加快補齊農村公共服務短板,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必須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鄉村,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加快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必須完善農企利益緊密聯結機制,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和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必須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鼓勵勤勞致富,統籌提高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收入。
一邊是大城市的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一邊是鄉村傳統農業……針對不少地區存在的城鄉產業發展差距,意見提出,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包括特色小鎮、各類農業園區、小城鎮以及創建城鄉融合典型項目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曉歡說,用城市的科技特別是農業科技改造鄉村傳統農業,用城市的工業延長鄉村農業產業鏈條,用城市互聯網產業等服務業豐富農村產業業態。“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是必需的載體支撐。”
看點四:設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先行先試
意見提出,選擇有一定基礎的市縣兩級設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先行先試、觀照全局。
抓好試點對改革全局意義重大。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說,當前在人口、土地、財政、金融、農村產權和工商資本入鄉等方面,還有不少體制機制障礙。設立試驗區著眼于破除現行體制機制束縛,明確改革重點、為改革“探路”、為基層探索搭建有效平臺。
張車偉說,設立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要遵循少而精、質量第一的原則,避免區域平衡,防止部分地區把“帽子”一戴了之。
“要邊試驗、邊總結、邊推廣,條件成熟時以法律等形式固化。”國家發改委規劃司有關負責人說。
來源: 新華網 作者: 記者 安蓓 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