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海關總署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食物及衛生局關于香港雙孢菇輸內地檢驗檢疫和衛生條件議定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香港雙孢菇輸往內地。香港輸內地雙孢菇應符合《香港雙孢菇輸內地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7月5日
附件:
香港雙孢菇輸內地檢驗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三)《海關總署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食物及衛生局關于香港雙孢菇輸內地檢驗檢疫和衛生條件議定書》。
二、允許進口產品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種植的雙孢菇Agaricus bisporus (J. E. Lange) Pilát, 1951。
三、生產企業要求
香港輸內地的雙孢菇生產加工企業應經香港主管部門認可后報海關總署,經海關總署審核后注冊登記。
四、植物檢疫要求
(一)香港輸內地的雙孢菇應符合內地和香港相關法律法規,由港方檢疫合格。
(二)香港輸內地的雙孢菇不得帶有下列有害生物:蛆癥異蚤蠅Megaselia scalaris (Loew)、托蘭氏假單胞桿菌Pseudomonas tolaasii Paine。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每批香港輸內地的雙孢菇須隨附香港官方植物保護組織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
六、食品安全要求
香港輸內地的雙孢菇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七、包裝要求
香港輸內地的雙孢菇必須用干凈衛生且符合內地植物檢疫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全新包裝材料進行單獨包裝。每個包裝箱上應用中文標注雙孢菇的種類、溫室或其注冊號,包裝廠及其注冊號等信息,并標出“輸往中國內地”。
八、其他
獲得注冊登記的香港輸內地雙孢菇生產加工企業名單、植物檢疫證書樣本,請訪問海關總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