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購置補貼是我國重要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之一。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優化完善政策實施,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持續提升政策實施滿意度。
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669號建議的答復》(農辦議〔2020〕155號),對池建美代表提出“關于農機購置補貼及時兌現的建議”,經商財政部做出答復。
首先,關于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監管力度方面,《答復》明確:
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形成了以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指導意見為核心,分檔投檔、信息公開、機具核驗、資金兌付、績效考核、違規查處等方面制度規范相配套的制度體系,切實做到用制度管錢、靠制度管事、依制度管權。
二是全面公開信息。全部省級和90%以上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建立了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省級實時公開資金使用進度和受益農戶信息,縣級集中公開全年補貼明細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使政策實施工作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實行績效管理。自2012年起,將農機購置補貼納入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延伸績效管理,科學設置績效目標,定期組織考核抽查,加強問題整改落實,注意考核結果運用,推動有效實現政策目標。
四是嚴懲違規行為。切實加強農業農村、財政等多部門聯合監管,實行企業一省違規、全國聯查,使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先后暫停或取消了約400家農機企業產品的補貼資格,將相關企業和個人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有效維護了政策實施的良好秩序以及廣大農民群眾和誠信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將繼續加強制度建設,狠抓貫徹落實,促進政策高效規范廉潔實施,確保政策紅利惠及廣大農民群眾。
第二,關于督促地方財政部門及時將農機購置補貼兌現,《答復》提出:
一是明確具體操作流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購機者提交的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并組織核驗重點機具;財政部門負責向通過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二是推廣使用手機APP。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加大農民使用手機APP申領補貼的引導力度,方便購機戶隨時隨地申請補貼,實現補貼申請、核驗、兌付全流程線上辦理,大幅提高了補貼辦理時效性。2020年上半年,全國通過手機APP辦理補貼申請比例超過35%,其中北京、浙江、青島超過99%。
三是全面推行限時辦理。2020年,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要求各地實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明確規定農業農村、財政兩部門辦理時限均不超過30個工作日。同時,將補貼受益信息公示時間壓縮至20天,進一步縮短了資金兌付時間。各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在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要求基礎上自我加壓,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其中福建省要求農業農村部門5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核,財政部門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兌付。
四是強化日常監督考核。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要求地方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建立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政策實施和資金兌付情況。遼寧省2020年8月發布了補貼資金兌付進度通報,對兌付進度慢的市進行了批評,在年度績效考核實行降檔處理,并對加快補貼資金兌付提出了具體的時間要求。同時,農業農村部在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過程中,已將補貼申請限時辦理等要求列入指標體系,引導各省加快審核和兌付。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將加強對各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的工作指導和考核力度,督促地方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嚴格貫徹落實相關規定,及時兌現農機購置補貼,最大限度縮短補貼資金到卡時間,切實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