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農業信息化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農業信息化加快發展,現就開展2025年農業信息化國家和行業標準項目制修訂立項建議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基礎共性標準。智慧農業技術、硬件裝備、專用軟件平臺的術語、通用要求、架構、接口、檢測檢測、效果評估、人員能力等標準。
(二)關鍵技術裝備標準。農業傳感器領域。性能指標、環境適應性、可靠性等標準。農業人工智能領域。知識圖譜、特征識別,以及作物生長、動物行為和體征識別、生產管理決策、設施環境多因素聯動調控等模型算法標準。農業機器人領域。作業性能、可靠性、機載模型協議框架等標準。
(三)行業應用標準。種植業領域。環境信息采集與傳輸、精準水肥藥施用、智能農機裝備、農機自動駕駛分級評價等技術產品標準。設施種植領域。環境信息采集與傳輸、環境精準調控、育苗催芽播種、作物生長信息監測、水肥綜合管理等技術產品標準。畜禽養殖領域。環境信息采集與傳輸、環境精準調控、畜禽生長信息監測、個體電子標識、精準飼喂、疫病監測預警、智能診斷防控等技術產品標準。水產養殖領域。環境信息采集與傳輸、智能增氧、魚群生長監測、飼料精準投喂、自動起捕、智能巡檢、魚病診斷防控、循環水處理等技術產品標準。育種領域。智能育種平臺、種質資源數字化建設等技術產品標準。
二、申報要求
(一)擬申報標準項目應圍繞農業信息化發展實際需求,解決發展面臨的難點卡點問題,能夠發揮標準引領行業發展的基礎支撐作用。
(二)擬申報標準項目應具備一定研究和應用基礎,具有較好的標準推廣價值。
(三)擬申報標準項目應對必要性和重要性、科學性和先進性、可行性和適用性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對項目要確定的參數指標、技術路線等進行科學驗證,并明確發布后的實施措施和評估方法。
(四)擬申報標準項目應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全國農業食品標準公共服務平臺等進行查重。
(五)擬申報標準項目的負責人須具備副高級以上(含)技術職稱,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造詣和業務水平,熟悉標準制修訂工作。2024年以前經本標委會申請獲批立項,但未完成制修訂任務的項目負責人,不具備申報資格。
(六)相關技術優勢單位采取聯合申報的,應具備以下條件:均為獨立法人單位,具有起草國家和行業標準所需的技術能力和水平;在擬申報標準項目所涉及的領域內無利益沖突;能夠提供標準制修訂工作所需人員、經費、科研等方面的資源和保障條件。
(七)擬申報標準項目原則上應在一年內完成,申報單位應統籌規劃好標準起草必要的試驗驗證、調查研究、討論起草、征求意見、材料提交等標準起草各階段工作,加強與農業信息化標委會的聯系溝通,確保標準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
三、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填寫《2025年農業信息化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一覽表》(附件2)、《2025年農業信息化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附件3)和申報項目標準草案參考模板(附件4),并加蓋公章。相關材料蓋章掃描件及word文本于11月30日前發至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郵箱。標委會組織專家審核通過后,擇優推薦至農業農村標準項目庫。
聯 系 人: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楊碩
電 話:010-59192252
電子郵箱:xxzxyjgh@163.com
附件:1.農業信息化標準體系框架
2.2025年農業信息化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一覽表
3.2025年農業信息化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
4.制標立項建議標準草案(參考模板)
5.關于征集2025年農業信息化國家和行業標準項目制修訂立項建議的通知(蓋章版)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moa.gov.cn/xw/zxfb/202411/t20241122_6466699.htm)
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
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代章)
2024年11月22日
(來源:農業農村部大數據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