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發展經濟學家以及關心貧困經濟中農業發展的人士,至少在部分上把這些經濟中農業的落后歸咎于農民的落后。只是從舒爾茨著作的出版,人們才開始更多地反思這種傳統觀念。舒爾茨指出,只要有適當的刺激,農民可以點石成金。
這里,適當的刺激是關鍵。有無刺激,以及這種刺激是否適當,取決于與農業經濟相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如果農業發展政策被扭曲,則適當的激勵也就不能存在,金子可能被棄為糞土。在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要發生多種多樣的互動關系。
在經濟生活中更是如此。例如,與農業經濟活動有關的就有生產者、消費者、中間人和政府管理者之間的相互交往。通常,我們將這里涉及的各種經濟活動參與者統稱為經濟當事人。每個當事人活動的出發點各不相同,他們之間的利益也不會總是一致的,因此,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沒有一種規則統率于他們的互動行為,則沖突會發展到激烈化,人類用于生產活動的時間和精力會相應減少,社會經濟增長也會相應減慢。
所以,需要有一種人為的限制,約束人類的互動行為。制度便是應因這種需要而存在的。通俗地說,制度就是一個社會中人類交往的規則。制度既是人為約定的,又非任意地隨機地產生的,還是舒爾茨教授,在經濟學中提出了所謂誘致性制度創新理論。舒爾茨批評了傳統經濟學忽略和舍棄制度因素或把制度視為外生因素的傾向,主張把制度當作經濟領域內的變量看待,即,將其看作是對經濟增長運動作出反映的變量。
制度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為它提供具有經濟價值的服務。經濟增長改變著對這種服務的需求,從而產生由長期的成本收益衡量的制度供給和需求間的不平衡。另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諾思教授,在制度變遷理論方面具有極大的影響。他指出,經濟增長會使一個經濟中某些原來有效的制度安排變得不再是最有效的。
當預期新制度安排代替舊制度安排的凈收益會超過制度變遷成本時,新的制度便會被創新出來。這樣的一種制度創新過程,就是所謂誘致性制度創新。制度包括正規的和非正規的。正規的制度,如,人類制定的法律等,非正規的制度如約定俗成的禮儀和輿論等政策也是一種制度。它與政府行為相聯系。政府本身就是制度的一種形式,而當它要履行其職能時,通常制定一系列政策要求其他當事人遵守,以便使經濟活動過程符合政府意愿中的秩序。
古人說,無規矩不可以成方圓。制度便是人類在社會和經濟活動中的規矩,按照前面介紹的所謂誘致性制度的創新理論,制度都是因應人們的特定需要而被創新出來的。但是,社會中的人們并不具有一致的利益,根據利益之間的一致性和差異性,社會中的人們便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團。
可以想象,不同利益集團對于政策制定或制度形成所起的影響和作用顯然是不一樣的。所以,當一種制度或政策被應用時,它在對一部分人起正面激勵作用的同時,可能對另一部分人產生負面的激勵效果。如果占人口少數的集團具有較大的政策影響力,從而政策有利于這個集團,則不能從該政策中得到好處的大多數人口的經濟活動熱情便會受到壓抑,社會生產就可能減少。
可見,制度或政策對于社會的經濟績效可以產生很大的影響。由于制度和政策對于經濟增長(當然,包括農業發展)績效所具有的巨大影響力,對于政策考察和分析可以被我們借鑒為解讀世界農業發展中種種困惑的有力工具。
不過,我們并不簡單地根據政策是否對大多數人口有利來對之作出評價。通常,我們可以依據政策與市場經濟原則的關系來對政策類型作出劃分類是那些遵循市場經濟原則的政策,另一類是違背市場經濟原則的政策。后者又可以稱為扭曲的政策。
很顯然,政策的扭曲是與人為的干預有關的,而且,這種干預往往來自政府。由于經濟政策總是一個政府的總體經濟發展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每個國家的農業發展,總是在一定的整體經濟發展戰略背景之下,扭曲的經濟政策以及扭曲的農業經濟政策通常是由扭曲的經濟發展戰略而衍生出來的。因此,特定發展戰略的性質決定著農業經濟的外部政策環境、資源配置方式、組織制度框架和激勵結構,從而長期發展績效。
研究農業發展經濟和農業發展政策,特別是從經濟理論的層次上研究農業政策的來龍去脈和利弊得失,不能不首先考察與之相關的經濟發展戰略。政策扭曲的淵源幾乎與人類經濟活動歷史同樣的悠久。而在經濟發展理論和政策上系統地扭曲經濟政策,也不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
政府推行扭曲的經濟發展戰略以及與這種扭曲戰略相應的強調政府對經濟過程的干預和對于市場機制的抑制,具有根深蒂固的歷史淵源。我們不妨將其叫做經濟發展的政府干預信條。干預信條的精神鼻祖是16世紀至1776年亞當·斯密出版著名的《國富論》期間流行于歐洲各國的重商主義思潮。
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和麥哲倫發現印度洋航線之后,歐洲各國爭相向外擴張。強盛的國家經濟和軍事實力則是這種擴張的前提條件。所以,發展國家經濟、積累國家財富,成為這一時期各國政府的努力目標。重商主義正是適應這種實際需要,從傳統的經院式經濟學中脫穎而出,形成一種在政策和理論上具有相對一致性的經濟思想體系。
一位早年的經濟學家帕爾格雷夫對重商主義經濟思潮有一個恰如其分的概括:這種思潮是“政治家引導他們時代的經濟力以建立一個強有力的獨立國家的努力的產物。重商主義體系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工業和商業的國家。
在這個國家里,通過權力當局的鼓勵或限制,私人利益和部門利益應服從于提升國民實力和國家獨立性,這個概括從兩個層面上揭示了重商主義的實質。第一,反映了重商主義的功利目的性,即,幫助國家積累財富、提升國力;第二,揭示了重商主義在達到目標的政策主張上,不是著眼于借助經濟當事人的利益驅動,而重在增強國家的權威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