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當前我國發展的最大不平衡是城鄉發展不平衡,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農民富裕,是關系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國之大者”。近期,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作出部署,要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城鄉收入差距持續縮小,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讓農業強國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農民。
一、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是農業強國建設的必然要求
農民持續增收是農業強國建設的必要條件。農業強國建設需要一支高素質的農業經營者隊伍。由于農業比較收益低和城鄉收入差距大等多方面原因,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長期存在人口的鄉城單向流動和勞動力向二三產業單向轉移的現象,造成了大量農村的“空心化”。我國農林牧漁行業就業人員文化程度偏低,這樣的勞動者隊伍無法滿足農業強國建設需要,要通過各種強農惠農富農支持措施,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提升農業農村對各類人才的吸引力。
城鄉共同繁榮發展是農業強國建設的內在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農業農村仍然是短板弱項。現代化強國建設,不能一邊是繁榮的城市,另一邊卻是凋敝的農村。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是農業強國建設的重要目標。
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不掉隊”是農業強國建設的底線。共同富裕路上,相對其他地區和群眾,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總體發展能力仍然較弱,“掉隊”可能性相對較大。農業強國建設最艱巨的任務和重要底線,就是帶領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不掉隊、趕上來。
二、新階段促進農民增收和縮小城鄉發展差距面臨新的挑戰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城鄉居民收入比由2013年的2.81下降到2024年的2.34,城鄉融合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但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仍是社會主要矛盾的集中體現,當前農民增收和縮小城鄉差別面臨諸多新挑戰。
經濟結構轉型,就業增收面臨新挑戰。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發展模式由數量擴張轉向質量提升,經濟增速減慢、結構轉型,增長動力由要素驅動轉向創新驅動。這意味著經濟增長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農民尤其是低技能農村勞動力通過就業實現增收的難度加大。
城鎮化速度減緩,人口向城鎮遷移面臨新困難。中國改革開放后的人口快速流動推動了城鎮化水平的持續提高,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1978年的17.9%上升至2024年的67%。但是,由于城鄉二元體制制約,大量進城農民無法融入城市,城鎮化質量不高。截至2023年底,全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48.3%,比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低17.9個百分點。當前,我國的城鎮化開始從快速擴張型向高質量深度融合型轉變,其主要任務是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縮小兩個城鎮化率的差距,城鎮化速度必將減緩,農村人口向城鎮遷移要具備更多的條件。
農村人口老齡化,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面臨新問題。我國農業經營體系表現為各類主體并存、以小農戶為主的特征,隨著農村人口的日益老齡化,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面臨不少新問題。農村60歲以上的人口比例達到了25.03%,顯著高于城市的17.10%。農村人口老齡化對農地流轉與規模經營、農業技術推廣、農業結構調整等產生不利影響,小農戶在整個農業產業鏈中也存在邊緣化風險,這對鄉村富民產業的發展提出新要求。
改革進入深水區,城鄉融合體制機制創新面臨新難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全面部署,意味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就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而言,我國幾十年的改革取得重要成績,卻仍未從根本上改變城鄉二元體制。迄今,財政預算、居民社會保障資源、醫療資源、基礎教育資源等在城鄉間的配置依然失衡,城鄉居民勞動權利、財產權利等依然存在不平等,這些制度不僅相互影響,而且還受到其他相關制度的制約,這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加快促進農民增收、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戰略舉措
《規劃》提出,堅持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三農”工作的中心任務,把更多資源力量配置到產業就業上,切實增進民生福祉。圍繞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城鄉發展差距、區域發展差距,提出了系統的政策和切實可行的舉措。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農業農村工作,說一千、道一萬,增加農民收入是關鍵。《規劃》對此提出了系列措施。一是產業富民。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推動縣域產業加快融入鄰近大中城市產業鏈供應鏈。二是就業增收。支持高質量就業培訓,健全跨區域就業服務機制,建立區域勞務協作平臺。三是改革賦能。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四是社保兜底。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機制,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全體農村居民并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規劃》提出,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一是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健全政府投資與金融、社會投入聯動機制,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二是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三是把縣域建成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以縣域為切入點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挖掘農村消費潛力。
提升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縮小區域發展差距。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通過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打贏脫貧攻堅戰,在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和脫貧人口收入差距方面取得豐碩成果,但區域發展差距依然較大,尤其是脫貧地區的持續發展能力普遍不強。《規劃》提出了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的系列措施。一是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二是推動幫扶產業高質量發展。構建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幫扶產業體系,將發展聯農帶農富農產業作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補助資金優先支持內容。加快補齊脫貧地區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優先布局產業發展所需配套設施。三是提升脫貧地區群眾就業能力。發展面向脫貧地區的職業教育,持續開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四是做好幫扶工作。深化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集中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強化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錢文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