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農業農村部網站公布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5041號(農業水利類473號)提案答復的函,就民盟中央關于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經營加快鄉村振興的提案,商國家林草局、中國銀保監會、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后作出答復。
答復表示,農業農村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互換的程序和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同時,國家林草局正在研究制定《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明確集體林權流轉程序及要求、流轉合同、流轉監督管理等內容。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方面,答復表示,“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已基本建立。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2457個,其中縣級仲裁委員會2427個。
針對“由合作社直接向農民發放貸款”建議,答復回應稱,中國銀保監會認為現階段應謹慎探索實踐。2021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考慮到目前試點工作正在進行中,應在試點結束認真總結經驗基礎上,再作進一步考慮和安排。
以下為答復原文。
民盟中央:
關于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經營加快鄉村振興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林草局、中國銀保監會、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
根據新修改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我部于2021年1月出臺《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再次強調了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對流轉當事人、方式、合同、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互換的程序和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同時,國家林草局正在研究制定《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明確集體林權流轉程序及要求、流轉合同、流轉監督管理等內容。
下一步,我部和相關部門將做好有關管理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指導各地貫徹落實,不斷健全相關規章制度體系。
二、關于做好承包權確權和維權工作
(一)關于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2014年,中央明確提出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全國共有2838個縣(市、區)和開發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涉及2億多農戶。到2018年底,全國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中央農辦和我部按照中央要求,組織各地扎實開展“回頭看”。到2020年底,全國農村承包地確權面積達到15億畝,完善承包合同2億多份,頒發證書2億本。2020年6月,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做好林權登記與林業管理銜接的通知》,推動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工作。2021年,國家林草局聯合自然資源部開展清理規范林權確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試點工作。
(二)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頒布以來,我部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2016年印發《農業部關于加強基層農村土地承包調解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了基層調解體系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2457個,其中縣級仲裁委員會2427個。“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基本建立。同時,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納入平安中國建設考核范圍,進一步加大糾紛調處工作力度,推動各地做好糾紛調處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持續做好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人才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切實把農民對承包地的各項權利落到實處。
三、關于發展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近年來,我部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完善政策體系、加大扶持力度等,引導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截至2021年7月底,全國納入家庭農場名錄系統的家庭農場超過380萬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24.7萬家,輻射帶動近一半農戶,組建聯合社1.4萬家。大力發展以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截至2020年底,全國服務組織總量超過90萬個。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截至2020年底,全國經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龍頭企業超過9萬家,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7000多個。2014年以來,國家林草局已命名4批共511家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
下一步,我部將聯合有關部門繼續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四、關于健全相關社會化服務體系
近年來,我部積極創新服務機制,著力拓展服務領域,加快推進資源整合,發展多元化、多層次、多類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一是實施產業技術顧問制度。針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特色產業,組建產業技術顧問組和顧問團隊,推進當地農業產業提質增效。二是加大基層農業技術服務供給。2017年起,在河北、四川、陜西等7個省份試點,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遴選一批特聘農技員在基層從事農技推廣公共服務。2018年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三是加強產銷對接服務。依托行業協會,搭建全國農產品產銷對接公益服務平臺,充分利用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中國國際茶葉博覽會等拓寬農產品流通渠道。四是開展農業信息服務。建設上線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為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公眾提供全面的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著力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專業化、信息化、市場化水平,不斷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五、關于搭建土地流轉服務監管平臺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我部積極做好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2015年會同有關部門印發《農業部 中央農辦 國土資源部 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意見》,要求各地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級備案、審查審核、風險防范和事中事后監管等“五項制度”。2016年印發《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范(試行)》,進一步明確了在流轉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相關規程。2021年1月出臺《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指導各地加強對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流轉土地的監管,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同時,積極指導各地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規范市場運行機制,引導土地流轉雙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截至2020年底,全國已有1474個縣級土地流轉市場、2.2萬個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全國家庭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面積超過5.32億畝。
下一步,我部將深入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指導各地制定實施辦法,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與服務,引導農村土地規范有序流轉。
六、關于落實各項配套扶持政策
近年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系列文件,鼓勵各地將符合條件的財政涉農項目交由農民合作組織承擔。同時,中央財政通過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等轉移支付,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擔國家安排的有關涉農項目,不斷提升其技術應用和生產經營能力。2020年,在河北、廣西、重慶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試點,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設施,2021年擴大到全國所有省份。
下一步,我部將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推動創新機制、完善政策,不斷強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財政支持。
七、關于重點加大金融支農力度
2018年以來,財政部在6省份24個產糧大縣開展了水稻、玉米、小麥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各試點地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保面積增長率均高于總投保面積增長率。2021年實施范圍擴大至13個糧食主產省份。2021年4月,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于2021年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服務鄉村振興的通知》,提出不斷拓展農村抵質押品范圍,深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自然資源產權等抵押融資。支持有條件地區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溫室大棚、養殖圈舍、生物活體抵押貸款試點。鼓勵銀行業保險業加強金融科技和數字化技術在涉農金融領域的應用,提高農村地區長尾客戶的服務效率。
關于“由合作社直接向農民發放貸款”的建議,中國銀保監會認為現階段應謹慎探索實踐。2021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考慮到目前試點工作正在進行中,應在試點結束認真總結經驗基礎上,再作進一步考慮和安排。